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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在的我,一次也不願意稱他為,總統。

因為他個人不知檢討行為,一次又一次的讓我們的國家蒙羞,讓生活在這裡的人顏面盡失。

唯一好笑的是,今晚八點鐘在他向全民報告前,對他所會表現的心中預設情況跟他的事後表現完全match!!

Bingo!! Bingo !! 果然是個不折不扣又厚顏鮮恥的政客。

他大概心裡在OS:「說謊,也不差這一遍了!!」因為也如同他在國外講的:「 我已經說了N 遍,你們還要我說幾遍?」

我覺得任何對這件事有興趣的人,應該在憤恨之餘,去台北地檢署網站好好讀讀陳瑞仁的起訴書。除了起訴書外,更要好好看看那洋洋灑灑的附表一,除了解問訊過程與觀點論述外,更會感覺那一家子真的無恥到了極點。然後依據他晚上講的會計科目的問題,更可以到行政院主計室查查。

我真的不知道,你到底想唬誰啊?說謊不打草稿,破洞百出。

搞不清楚會計科目,報什麼帳啊?或許不用他老兄親自搞懂,你幕僚也得懂吧?重點是,還敢在電視上講會計科目的事,這點,我想有做功課的人都知道,機要費與機密費本就列在業務費項下,業務費基本上採實報實銷方式,所以今天人家查你機要費你就要偷笑了,還敢公開狡辯。嘖嘖!!身為公務人員,職責所在領那一份薪水就要做事,管你是機密外交又怎樣,容你拿出來邀功?拿來保命用?功過相抵?貪污是何等之大事啊!!

自己英雄式的減了半薪,就可以冠冕堂皇的用業務費(就是機要費)來貼補家用?你真是公務人員的好榜樣啊!!真好樣的你~無恥!!

只要你一天是公務人員,國庫的任何一毛錢用在你自己身上,就是貪污。
身為法律人,知法犯法,罪加一等!!
錢沒進口袋,只是進現金袋。
這個高招,那麼高額的錢,一般是由會計匯入帳戶,怎可能用現金領? 所以就是怕在戶頭留下證據!!

太多的事說不盡,有空的話,多多研究吧~~他的謊言就不攻自破囉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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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atherine2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